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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贾萌)为持续推动“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矿区派出所立足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区涉爆单位监管者职责,以“五项举措”强化民爆物品监管,提升生产安全指数。
民警对民爆炸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据了解,龙首公安分局矿区派出所为落实责任,积极与涉爆单位“一把手”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涉爆从业人员集中谈话27场次,并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承诺书》1358份,从源头上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涉爆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并不断强化设施管理,推广使用电子雷管和监控系统,使得雷管在固定区域爆破,脱离固定区域雷管失效,并且实现了对民爆物品出库、运输、配送、存储、发放等各个环节的24小时全天候跟踪监督。紧盯节假日、每天抽派警力,开展民爆物品沿途押运工作58次,确保民爆物品运输绝对安全。民辅警根据民爆物品六防柜存储点位随机抽取,开展每周至少2次井下民爆物品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要求整改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集中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强化爆破“三大员”法律意识,提高爆破作业的技能水平,筑牢民爆物品行业安全底线。
龙首公安分局矿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所认真履职尽责,加大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感,为护航辖区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