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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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晚间,交大昂立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未能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公司还未确定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
交大昂立表示,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尽快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同时指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而言,交大昂立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依据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雷达财经注意到,早在今年4月26日,交大昂立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交大昂立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据此前公告,交大昂立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仅4个月时间,该机构便辞任。
5月15日,交大昂立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兴华《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
回溯公告可知,今年1月12日,交大昂立发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然而,到了4月27日,公司又向中兴华寄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解除与其签订的业务合作相关合同(《审计业务约定书》(【2023】第430240 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2023】第430241 号))。
对于解聘中兴华一事,交大昂立对上交所回复称,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通知》的原因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的审计报告存在困难。
公司披露的细节显示,2023年4月27日上午8:33,公司财务部经理收到中兴华审计现场负责人邮件,准备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初稿,而在前期会议沟通中,中兴华表示因需要对历年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其而言工作量巨大,导致可能出具的时间无法按照业务约定书的原约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讨论,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充分了解公司情况的知情权,联席总裁夏三燕、夏景华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权限手册》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天眼查显示,交大昂立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75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